2007年十二月初的時候,新竹縣有一名高二的女學生在菜市場的公廁上吊自殺。原因是這樣的,當天由於班上要繳交什麼費用,有位女同學似乎多帶了比較多的錢,最後退給她兩千元,然後她就隨手把錢和學生證放在外套口袋裡,就放在班上的座位上,然後就離開去搬便當之類的(反正是出公差)。回來後,下午突然發現口袋裡的證件和錢都不翼而飛,於是稟報老師處理。而他們的老師是位年輕的菜鳥老師,老師就說大家把身上的錢掏出來(搜身),so surprise!!大部分的學生身上都沒多少錢,可是竟然在位林姓女同學的身上拿出了二千三百多元。
於是老師當面質問她為何有這麼多錢?錢哪裡來?這對於一個學生而言,無疑是當眾羞辱!她慌張之下為求脫罪,還發簡訊給她一個黃姓好友,要她和老師說前是和她借的。黃姓同學顯然沒有這麼做,因而沒有幫林姓同學澄清(因這非事實)。然而,在緊張之下,即使沒有偷竊的行為,這麼做也很可以理解(對於一個涉世未深的學生而言)。老師最後甚至要她將兩千元的鈔票留下,擺明了不信任學生!這對於學生而言,傷害是多麼的大!
放學途中,在公車上,林同學再次發簡訊給黃同學說,「妳也懷疑我,那我不如死了算了」。於是就毅然決然的提前下車,走到離下車處約一公里遠的菜市場公廁上吊自殺!結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事後記者採訪他的母親,他的母親含淚說,「她平常下課後常到7-11打工,身上有些錢也是正常的啊!」
我不知道我們國家的師資訓練制度到底發生什麼事了?老師除了學科的專業能力不足的狀況時有所聞,連溝通、輔導都沒有學過嗎?這到底是怎麼拿到教師執照的呢?我們的國家有沒有在把關啊!可是這樣子的老師在我們周遭不勝枚舉,只想「把事情處理完,而非把事情處理好。」